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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首次为湿地旅游立法 露天烧烤将受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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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22 15:36:2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记者22日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,根据最新通过的《哈尔滨市松花江湿地旅游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在湿地内露天烧烤、野炊等行为将被禁止,这是哈尔滨市首次为湿地旅游立法。

本月5日,“首届中国·哈尔滨松花江湿地旅游文化节”开幕,湿地旅游成为哈尔滨市继冰雪节后着力打造的又一张城市名片。哈尔滨市旅游局局长杨杰说,松花江哈尔滨段湿地面积12.5万公顷,其中万亩以上的大面积平原湿地12块,湿地内芦苇等水生植物遍布,多种珍稀保护动物在这里栖息,是国内少有的原生态多样性城市湿地。

根据松花江湿地旅游管理办法,发展松花江湿地旅游要坚持保护优先、合理开发、持续发展的原则。建设项目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废水、废气、废渣、废弃物和噪音等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。松花江湿地旅游经营者不得擅自搭棚、设摊、设点和扩大经营面积,旅游者露天烧烤、野炊以及在禁火区吸烟、动用明火等,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
发表于 2011-7-13 12:48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先看看怎么样!  
发表于 2011-7-13 12:48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厉害!强~~~~没的说了!  
发表于 2011-7-13 13:26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一下  
发表于 2011-7-27 08:53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顶你帖子?你给点金币好不?  
发表于 2011-7-27 08:53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写得好啊 估计有马甲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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